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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永固紫RL500吨溶剂红135#300吨溶剂橙60#200吨溶剂红179#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建设项目拟建地址为海门市临江新区灵甸工业集中区内,坐落在望江路北侧,灵甸沙变电所南侧,东临海门市宝龙化工有限公司,西侧隔东临线为灵甸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由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现委托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承担我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投资1.2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其中绿化面积5333m2;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永固紫RL500吨溶剂红135#300吨溶剂橙60#200吨溶剂红179#。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2、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1)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滤洗废水及蒸馏、滤洗、水洗、结晶滤洗时产生的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能够达到灵甸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以直接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它废水均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放至灵甸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主要为苯、溴乙烷、氯苯、三乙胺、邻二氯苯、甲苯等有机气体及氯化氢、乙醇、燃油导热油炉产生的SO2、烟尘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排放;有机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排放;乙醇经回收后,产生量较小,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采用轻柴油作为燃料,SO2、烟尘产生量较小,可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粉碎机、球磨机、压滤机、各类泵等,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能够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是精馏残渣、废催化剂、还原残渣、、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回收残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精馏残渣、废催化剂、还原残渣、、蒸馏残渣、过滤残渣、回收残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其他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0423日-2010510日。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南通龙翔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伟   联系方式:0513-823109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方式:025-84587336

传真:025-84587267   Emailakebolite@163.com


公司地址:南通海门市海门港开发区
电话:0513-82310000 82310111 传真:82314688